在本周(1.7-1.12),欧盟、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分别发布针对食品的政策和通报。以下从国外进口政策措施、违规通报两方面进行说明。
一、国外进口政策措施
1、澳大利亚更新乳制品进口条件要求
近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发布通告,更新乳制品进口条件要求。所涉及的乳制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牛奶比例在百分之十以下的产品;2. 巧克力;3. 澄清的黄油和酥油;4. 乳糖及相关制品;5. 乳制品(包含产自新西兰的初乳);6. 乳制品(非新西兰初乳);7. 奶酪或黄油;8. 个人(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产品;9. 风味调味乳饮品;10. 其他乳制品。
2、澳大利亚更新供消费及加工的大米进口要求
近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DAWR)通告:更新供消费及加工的大米进口要求。新的供消费及加工的进口大米条件变化如:(1)按照大米活性而不是颜色对大米进行分类。(2)定义“货架稳定”,对商用包装、包装和煮熟的稳定大米产品的做法进行了改进,经过蒸馏杀菌的大米只有在这些条件下才能进口。
3、新加坡新增批准我国1家生产企业的产品准予进口
近日,新加坡农业食品和兽医局发布AV16.01.006.0021文件,发布新批准的准予进口的肉类及制品企业名单,新增批准我国湖北神丹健康食品有限公司(Hubei Shendan HealthyFood Co.,Ltd.)的产品准予进口。
二、出口违规通报
1、2017年12月中国出口韩国食品违反情况(12月汇总)
据韩国食药监局消息,近日,韩国食药监局更新12月份中国出口韩国食品违反情况,通报我国24批次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合格。
2、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2018年第1周)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18年第1周通报中,欧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包括港澳台)有6例。
提醒进出口企业,按照国外标准,严格控制出口农产品中的农兽药、黄曲霉毒素的残留量,加强完善食品标签,控制食品接触材料的各种有害物迁移量,规避出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