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监督销毁了一批不合格进口预包装食品,为14.91千克、货值约754人民币的调味辣油。
检验检疫人员在查验审单过程中,发现该调味辣油的配料中含有“紫草”成分,而目前在我国紫草没有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依据,检验检疫人员遂判定该批食品不合格,并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对该批食品进行监督销毁处理。经进一步询问国内进口商得知,该调味辣油进口量较少,系进口商自用,不上架销售。
紫草是中国药典收录的中草药,药用来源为紫草科植物新疆紫草、紫草或内蒙紫草的干燥根。中医记载紫草性味甘、咸、寒,归心、肝经,有凉血、活血、解毒透疹的功效。
据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介绍,紫草并不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中,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经准予许可后,方可使用。
天津检验检疫局严格监管进口食品,加强中文标签审核及现场查验工作,把好国门关,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进口商,要积极学习我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标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