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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抽检:4家摊位售农残超标芹菜 世纪生活百货商店水晶蒜检出两项不达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05
核心提示:12月5日,天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了5批次国抽不合格食品,包括4批次食用农产品和1批次蔬菜制品。
      12月5日,天津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了5批次国抽不合格食品,包括4批次食用农产品和1批次蔬菜制品。
 
  通报显示,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全部为芹菜,检出毒死蜱、氧乐果、甲拌磷中的一项或两项不合格。来自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韩家墅农产品批发市场老豆制品区配送4号、北辰区蓝岸森林菜市场一层T30-31号、北辰区蓝岸森林菜市场一层26号、天津市北辰区佳宁道菜市场水区丁-东号4家摊位。
 
  《GB 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甲拌磷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
 
  不合格蔬菜制品为天津市宝坻区世纪生活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天津市福荣腌制食品厂生产的水晶蒜,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4g/kg、糖精钠(以糖精计)0.21g/kg。
 
  《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腌渍食品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0g/kg;糖精钠(以糖精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15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辖区北辰区、静海区、宝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天津市市场监管委要求上述区县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抽5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2017年第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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