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食药监局消息,河北省食药监局通报了17批次不合格,其中1批次干红葡萄酒(赤霞珠干红)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产品来自秦皇岛诗百轩庄园葡萄酿酒有限公司,酒精度检出值为14.1%vol。标准规定为11~13%vol。
酒精度又叫酒度,反映了酒中乙醇(酒精)的含量,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本次抽检中,除上述1批次酒类不合格外,还有8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3批次糕点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饮料不合格。
8批次餐饮食品被检出亚硝酸盐不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8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均被检出亚硝酸盐不合格,分别为:迁安市迁安镇久义烧饼店生产的炖猪舌头、炖猪头肉,迁安市迁安镇张三烧饼店生产的炖猪头肉,迁安市迁安镇鑫悦烧饼店生产的炖猪头肉、猪骨头肉,河北丛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邯郸丛台大酒店生产的炸子鸡(自制)、丸子(自制),五矿邯邢矿业(安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邯郸市矿山大酒店生产的猪蹄(自制)。
亚硝酸盐主要包括亚硝酸钠和亚硝酸钾,作为护色剂和防腐剂,可使肉制品呈现鲜艳的红色,也能够抑制肉毒梭菌的生长和繁殖。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亚硝酸盐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有着严格要求,按照标准规定使用亚硝酸盐是安全的。
由于亚硝酸盐引起食物中毒的几率较高,为避免餐饮服务环节发生误食亚硝酸盐引发食物中毒,《关于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0号)规定: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1批次小磨香油被检出苯并[a]芘超标
还有1批次唐山大福食用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小磨香油,苯并[a]芘超标。
苯并[a]芘是一种芳烃类化合物,在环境中广泛存在,具有一定致癌性、致畸性、致突变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苯并[a]芘最大限量为10μg/kg。(该标准在2017年9月17日,被《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所代替。)食用植物油中苯并[a]芘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生产加工过程温度控制不当或加工时间不合理所致,还有可能是油料收储、晾晒不当,从环境、包装、机械收获、运输等过程中引入污染。
3批次糕点被检出防腐剂超标
还有3批次糕点被检出防腐剂超标,分别为:辛集市质润食品有限公司旧城分公司生产的瑞士麦丰卷(原味)、瑞士麦丰卷(草莓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唐山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菠萝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在糕点中最大使用量为1.0g/kg。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食品防腐保鲜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增加产品的保存时间,避免产品腐败变质,改善产品的感官及口感,在生产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了该类食品添加剂。
另外,还有3批次产品被检出微生物超标,包括1批次安平县豪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马铃薯淀粉(生粉),霉菌和酵母超标;1批次唐山水船长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1批次河北国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苹果脆(冻干果蔬),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超标。
1批次唐山未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源畅(复合乳酸菌固体饮料),蛋白质(质量分数)不达标。植物蛋白饮料中的蛋白质来源于饮料中含蛋白质的原料,比如杏仁、核桃等,蛋白质含量不合格主要是由于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配方投料,或者为降低成本故意降低含蛋白质原料的比例。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12331”进行举报。
相关报道: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7年 第2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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