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广西食药监局发布2017年第42期总第112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18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方便食品不合格7批次;蔬菜制品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为检出微生物污染、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7批次方便食品被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
抽检信息显示,方便食品不合格7批次,均被检出微生物污染(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霉菌)超标,其中有2批次同时还分别被检出过氧化值、酸价超标。不合格产品分别为:
龙州县原林食品厂生产的桄榔粉大肠菌群超标;广西凯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粉(红枣木瓜)霉菌超标;桂林恭城福龙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恭城油茶(方便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菌落总数超标;桂平市三寻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酸菜银鱼粉(方便食品)菌落总数超标;梧州市寿仙宝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龟苓膏粉菌落总数、霉菌超标;桂林友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莲子黑芝麻糊菌落总数超标;柳州市柳江县湘仔食品厂生产的过桥米线(调味面制品)酸价、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霉菌等均属于微生物指标。微生物指标超标说明其卫生状况达不到基本卫生要求,可能导致食品的营养成分破坏、腐败变质加速、失去食用价值等。消费者食用微生物超标的食品,易产生呕吐、腹泻等症状,引起痢疾等肠道疾病,危害人体健康安全。
不合格原因主要有:原材料生产、储藏、运输的卫生环境条件把控不严;未严格按照生产工艺条件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卫生环境差,生产工具清洁不彻底,设备清洗消毒不完善,人员卫生管理不到位;产品在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中贮藏条件不达标。
11批次蔬菜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
还有11批次蔬菜制品被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分别为:广西红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玉林市展铭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玉林市展铭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花菇;广西南宁汇山鸿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桂林市金桂昌土特产食品厂生产的香菇、花菇;桂林市金源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嫩笋;桂林市桂辉土特产商行生产的香菇;龙胜旺桂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广西览众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菇。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产品的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广西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相关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42期总第1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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