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市民安女士(化名)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4月30日中午,她在农垦客运站候车室内花10元钱购买了一袋面包,面包未过保质期却发霉了。
安女士说,当天她来到农垦客运站,打算乘坐线路车去34团看望父母。由于没吃午饭,于是买完车票,在临上车之前,她到候车室内买了一袋价格10元的面包。安女士上车没多久,车便出发了。当她打算吃面包时,发现面包上有一层绿毛,凑近一闻,有一股霉味。
安女士查看包装袋,发现是稻香村牌面包,生产日期为2017年2月20日,保质期6个月。面包还有两个月才过保质期,为什么就霉变了呢?安女士将面包呈现给车内其他乘客。大家看后,议论纷纷,认为有可能是生产厂家在临出厂时,将生产日期延后了两个月,或者商家在进货时没有仔细检验,再加上安女士在购买时也没有仔细查看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于是就买到了霉变的面包。
安女士说,从34团返回库尔勒后,她想去找商家理论,但由于购买时商家没给开发票,她只好自认倒霉。通过这件事,她想提醒大家,购买食品时一定要检查食品包装袋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并向商家索要购物发票等凭证,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