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近期市局组织抽检样品161批次(包括水产加工品75批次、粮食加工品66批次,其他食品20批次),发现10批次样品不合格,合格率为93.78%。其中,粮食加工品样品全部合格,合格率为100%。
不合格原因主要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亚硫酸盐等超标,多款产品检出二氧化硫、柠檬黄等。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要求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