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东区市场监管局查获首起伪造证照案,涉事小餐馆利用伪造证照入驻某订餐平台。目前,该案件已被移送公安机关,将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该订餐平台,市场监管部门下一步将进行约谈,加强证照方面的法律宣传,责令其严格审查。
江东闹市区有家湘菜馆,门面不大,也就四五十平方米,但地处繁华地段,加上周边居民经常网上订餐,生意不错。
前几天,老陈(化名)去这家店吃饭,他长期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出于职业敏感,进店总要先看看证照。这一看发现“端倪”:湘菜馆里悬挂的竟然是早就该更换的老证照——江东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这种证照不是早在去年就该换过了吗?”老陈觉得不对劲,向江东区市场监管局举报。
随后,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经营者是某订餐平台合作商户,其上传给该平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其发证机关是“区食药品监管局”。核发日期为2016年3月7日。
“我们去年就统一更换了证照,把原来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换成《食品经营许可证》,发证机关也不一样,是由工商、食药、质监三合一组建的市场监管局核发。”江东区市场监管局一孔姓工作人员说,他们查看系统找不到该个体户,“这个证照可能有‘猫腻’”。
经调查,经营者承认因之前经营者未办理注销手续,他无法办理证照,才通过伪造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骗取团购网站上的经营资格,从事网上的小吃经营业务。
针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江东区市场监管局进行立案查处。此外,根据《刑法》第280条的规定,该案件已移送至公安机关,将追究刑事责任。
吃到“假”外卖怎么办?
经营者伪造证照要受罚,第三方订餐平台是否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呢?
据了解,去年10月1日实施的“新食安法”,明确了网络订餐平台的监管责任。规定平台应对入驻食品经营者实行实名登记,并根据法规审查入驻商户许可证;平台未尽审核等义务的会被处以最高20万元罚款。
“这个案子中,订餐平台他们也进行了登记,审查也审查过了,但是审查不仔细。”江东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想要查验商户注册信息是否属实,订餐平台可登录宁波市企业信用网(http://www.nbcredit.net/zx/index.html)进行查询。“下一步我们将会对该网购平台约谈,责令其严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