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亿元工业明胶成香肠“佐料”
在营口市老边区一处不到300平方米的简陋院落中,窗户全部被塑料布封死,院内三口铝锅,工业明胶、亚硝酸盐、工业大粒盐装在白色塑料袋,堆在一侧。
营口市公安局老边分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教导员钱瑞青告诉记者,每天凌晨,院内都会支起柴火烧制,香肠、凉皮等半成品出炉后,被放入污渍遍布的麻袋或白色塑料盒中,待冷却成型重新包装后被销往市场。
这样的黑加工点不止一个。一周之内,营口警方先后查获了7个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窝点,收缴非法添加剂工业明胶3600公斤,工业用亚硝酸钠1公斤,复配水分保持剂2公斤,高强度建筑胶4公斤,毒香肠2135公斤,毒凉皮3562公斤,毒皮冻750公斤,收缴加工设备6套,初步统计涉案金额约260万余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
查获的工业明胶只是冰山一角。公安机关调查发现,这些工业明胶大多来自吉林省通化市。2012年以来,当地的一个犯罪团伙以每吨1.5万元的价格购进数百吨工业明胶,换成食用明胶包装袋或无标志的白编织袋,加价销往黑龙江、吉林、辽宁等8个省数百个市县(区)镇,仅辽宁就有9个城市“中招”。这些工业明胶大多被制成有毒有害食品,涉案总金额近亿元。
问题食品“畅销”三年
2013年以来,仅营口地区涉案犯罪嫌疑人就购入了5吨工业明胶,其中1.4吨被制作成数十万公斤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到市场,且从未被查获。记者在当地采访时有群众提出质疑,有毒有害食品“畅销”3年无人管,监管部门哪儿去了?
“现在有毒的食品种类太多,相关检测难以覆盖。”营口食品药品监督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有毒有害食品大多在“黑窝点”炮制,比较分散,相对隐蔽不易被发现,监管存在一定难度;食药监部门没有搜查权,即使到了黑窝点门口,只要他们把门关上我们就没权进入,只能请求公安部门协查。
据了解,这些黑窝点普遍没有工商营业资质,制作过程中排污等不符合环保要求,违规添加的工业原料严重违反食品安全要求。然而,营业3年来制作销售数十万公斤有毒有害食品,并没有受到相关处罚。
与“毒胶囊”案相比手段更隐蔽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与两三年前轰动全国的“毒胶囊”案相比,如今这些犯罪团伙作案手段更加隐蔽,间歇性、流动性强。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违法成本和获取暴利之间不成正比,一般罚款了事,判刑也短。
辽宁华君律师事务所律师吕海山认为,《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虽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力度,但仅是改变对于罚金刑的设定上,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有期徒刑依旧保持在相对较低的程度。加之一些县区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年龄偏大,人手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检测资金有限,无法适应严峻的监管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