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安徽安庆市的吴女士给本报新闻110来电称,她购买的两包武汉产的榨菜,里面竟然有苍蝇。记者从中协调,吴女士拒绝了厂家提出的1000元的赔偿,却要求厂家出往返路费,她要代表消费者来武汉查看厂家的生产环境。
吴女士是安徽省安庆市岳西县人,前不久,她花2元钱购买了一包武汉新洲区双柳街某食品公司生产的榨菜。打开包装,她吃了几口后发现,榨菜里竟然有只苍蝇。她立即要求调换,不过,新调换来的一袋,还没有开袋,透过透明包装,她又发现了一只苍蝇。
吴女士非常气愤,她立即联系了经销商及厂家。厂家告诉她,榨菜中出现苍蝇,几率非常小,不过流水线生产过程中,很难保证一个苍蝇也飞不进去。厂家同意给予她一定的精神补偿,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昨天记者联系了厂家一名负责人雷经理,他告诉记者,接到投诉后,他立即联系了吴女士,并驱车赶往安庆岳西县处理。不过,对于厂家提出赔偿1000元的意见,吴女士不满意。
昨天,吴女士告诉记者,她不要赔偿,而是希望厂家从此能更加重视食品卫生。她要求代表消费者来武汉监督厂家,查看厂家的生产环境,看看卫生状况是不是达标。
对于吴女士提出的要求,雷经理表示并不过分,也欢迎消费者对他们的生产卫生情况进行监督,他们会尽快联系吴女士落实。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表示,许多消费者认为没有必要为了几元钱的小事大动干戈,为避免麻烦也就听之任之,一些经营者抓住消费者这样的心理,不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虽然是2元钱的榨菜,吴女士却能积极维权,在这一方面她做得很好,对其他消费者也是一个榜样。
不过,吴女士提出代表广大消费者,到厂家查看生产过程是否卫生,精神可嘉,但行为并不在法律赋予消费者知情权的范围。
消费者与企业是平等关系,消费者若怀疑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卫生不达标的情况,可以向相关行政管理机构举报,由行政机关出面调查。消费者个人要求进厂调查,要看企业是否允许。企业有权拒绝,也有权主动开放工厂,邀请消费者参观。只要企业和消费者协商一致,消费者个人参观工厂就可以进行。文中,吴女士与榨菜生产企业达成共识,吴女士就可以查看工厂的生产卫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