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拼多多开设店铺销售大米时,使用的商品词条名中含有“糖尿病人无糖精专用大米、主食控糖抗饿、杂粮礼盒低糖米”等内容,但该大米的外包装标签中标明其中碳水化合物的含量为“每100克g碳水化合物78.4克(g)”。根据国家强制标准GB28050—2011(附录 C)规定,食品中的糖分应当以碳水化合物(糖)来计,固体食品每100g中碳水化合物(糖)的含量应当小于等于5g时,可声称“低糖”,当事人商品词条与规定不符。商品详情页面中多处强调适宜糖尿病人、孕妇、健身人群食用,对消费者购买该商品有实质性影响,构成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企业的信誉和形象是其立足市场的关键,虚假广告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也会对企业的长期发展造成负面影响。该案例表明,企业应以诚信为本,真实地宣传产品信息,建立良好的品牌声誉。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