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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具收费是“潜规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12  来源:白银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4年1月1日,消费者反映其在靖远某烤鱼餐厅就餐时,微信支付157元,查看票据时发现商家收取餐具费每人2元共计6元,且未提前告知。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1日,消费者反映其在靖远某烤鱼餐厅就餐时,微信支付157元,查看票据时发现商家收取餐具费每人2元共计6元,且未提前告知。
 
  【处理结果】
 
  接到投诉后,靖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乌兰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经调查核实,投诉内容属实。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对该店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且要求立即返还投诉人支付的6元餐具费。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餐具、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保持清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综上所述,提供干净的餐具是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基本义务,而不能让消费者为此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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