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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3.15肉制品消费提醒告知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11  来源:安康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保障您的健康与合法权益,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特发布肉制品消费提醒如下,请您在选购、存储及食用肉制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尊敬的广大消费者:
 
  为保障您的健康与合法权益,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特发布肉制品消费提醒如下,请您在选购、存储及食用肉制品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
 
  选购注意事项
 
  1.选择正规渠道。优先在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商超、市场或品牌门店购买,避免购买流动摊贩、无证作坊的肉制品。网购时选择信誉良好的平台和商家,注意查看产品资质及用户评价。
 
  2.查看产品标签。预包装肉制品需有完整标签,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许可证编号(SC标识)、厂家信息等。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签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观察外观与气味。新鲜肉类色泽自然(如猪肉粉红、牛肉暗红),表面微干不黏手,无异味或酸败味。包装产品若胀袋、变色、有霉斑,请勿购买。
 
  4.认准检验检疫标志。购买生鲜肉时,注意查看动物检疫合格印章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二
 
  存储与食用建议
 
  1. 合理储存。生鲜肉建议0-4℃冷藏保存,并在1-2天内食用完毕;如需长期保存,应分装冷冻。熟肉制品开封后需密封冷藏,避免交叉污染。
 
  2.充分加工。烹饪肉类需彻底加热,中心温度达70℃以上,避免生熟混放。腌制、熏烤肉制品建议适量食用,避免过量摄入亚硝酸盐等添加剂。
 
  三
 
  权益维护指南
 
  1.保留消费凭证。妥善保存购物小票、支付记录、产品包装等,作为维权依据。
 
  2.发现问题及时维权。若发现肉制品存在变质、过期、掺假或以次充好等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食用后如出现身体不适,立即就医并保留病历、检测报告等证据。
 
  温馨提示:理性消费,按需购买,避免囤积导致浪费;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规避问题产品。
 
  让我们共同守护食品安全,维护消费权益!
 
  安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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