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学校 (含托幼机构) 食堂、校外托餐机构(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压实学校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师生的饮食健康与安全,3月6日,乌兰镇市场监管所联合县教育局、乌兰镇消防办对辖区内45所学校 (含托幼机构) 食堂、校外托餐机构(小饭桌)进行了食品安全约谈和培训,全镇共7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对参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的培训。与参会学校(小饭桌)负责人签订了2025年度食品安全责任书。
会议要求,各学校校长(园长)、承包经营企业负责人和校外托餐机构(小饭桌)经营者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食品安全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依法诚信经营,把好食材质量关、进货关、贮存关、加工关、食品留样关、卫生保洁关、人员健康关;要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依法依规运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及时规范运转“陇上食安”食品电子追溯平台,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落地落实。会议还要求学校加强对学生(未成年人)禁止饮酒抽烟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未成年人)不进酒吧、KTV等经营性娱乐场所。
会议强调,各学校(小饭桌)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张贴公示,定期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要合理安排师生膳食,公开菜单并明示价格,提倡文明用餐、杜绝餐饮浪费,规范处置餐厨废弃物;要严格落实每餐次食品留样工作和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