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严密的“校园餐”安全防护网,全方面强化“校园餐”监督管理效能,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近日,海西州制定出台《海西州“校园餐”问题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围绕举报受理、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条件、举报奖励等级划分及奖励标准、奖励程序、资金来源、监督管理等七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办法为公众提供了多种形式的举报途径,社会公众可通过拨打专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平台、书面信函、当面举报等多种途径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供校园食品安全违法问题线索。这一举措极大地降低了公众参与监督的门槛,充分激发了社会公众的参与热情,让每一位关心校园食品安全的群众都能成为“监督员”。
根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奖励暂行规定》,该办法明确举报奖励划分为三个等级,以及按照等级划分所给予的金额奖励标准。这一举措不仅能够提高举报人的积极性,还能增强整个社会对于校园食品安全的关注度。通过奖励标准的设置,确保了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该办法对举报奖励程序进行了专章规定,明确了举报奖励工作责任主体、启动的时间节点、举报人领取时限、举报奖励实施部门承担的告知义务、举报人复核申请权利等。这一举措确保了奖励发放过程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让每一位举报人都能放心地参与到校园食品安全监督中,真正发挥举报奖励制度的正向激励作用。
该办法规定了奖励资金的来源、申报、发放和监督管理。同时,对举报人的权益保护以及举报人违规获取奖励或弄虚作假、泄露信息、冒领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出了具体处理规定。这一措施为举报奖励制度的公信力筑牢壁垒,使其成为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力依托,推动监管工作公正透明、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