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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进口西洋参可否作为食品原料生产食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2-19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西洋参2023年11月已被纳入药食同源目录,原按中药材资质进口的西洋参,可否作为食品原料按食品标准(如企业标准代用茶)生产成食品?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西洋参2023年11月已被纳入药食同源目录,原按中药材资质进口的西洋参,可否作为食品原料按食品标准(如企业标准代用茶)生产成食品?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进口的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
 
  此回复仅作政务咨询使用,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程序的依据材料,具体事件处理应当由属地管辖单位根据查明的事件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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