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18日,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对某小微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同步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这是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后,我市开出的首张“不予处罚决定书”。
“首违不罚”:容错纠错背后体现执法温度
据了解,涉事企业因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于2024年12月13日被攀枝花市东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经调查,该企业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违法行为轻微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的规定,执法部门最终决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过去类似情况可能面临较大数额的罚款,如今免罚政策给了我们纠错的机会。”企业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不仅详细指导整改,还针对企业合规经营开展普法宣传,“这样的执法既有原则,又有温度”。
政策落地: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
2024年以来,攀枝花市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印发《关于推行市场监管服务型执法助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新模式。自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多点发力,全面推进市场监管总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落得实”“用得准”。
未来展望:让“有温度的执法”成为常态
下一步,攀枝花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服务型执法模式,将服务贯穿于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各环节,在守牢安全底线,依法严厉查处严重违法行为的同时,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推动“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发力,助力攀枝花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