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的年味还未褪去,元宵节又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快乐祥和的过足民俗文化“社火瘾”,保障节日期间粮油市场供需安全、价格平稳,近日,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清水县发改局,对县大型超市粮油及蔬菜柜组及粮油店进行走访、调查并检查。
检查组深入细致地从粮油库存状况、近期销量、价格波动及进货渠道等维度展开调查。在现场,严格查看供货者资质、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货票据及台账、质检报告等关键证明性资料,并运用扫码方式,对粮油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级、生产厂家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对。同时,针对证照办理、净重标注、明码标价等方面,展开全面检查。执法人员着重强调,经营者务必把好进货关,建立完善的进货台账,坚决杜绝从非法粮油加工企业采购不合格产品,严禁销售掺杂掺假、含有非食品原料的面粉、大米、植物油。此外,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存在缺斤少两问题的计量器具,切实增强消费信息透明度。针对检查中发现1家店铺未明码标价且未悬挂营业执照的情况,当即下发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此次检查覆盖3家大型超市和5家粮油店。检查发现,这些店铺库存充足,即便在当前冰冻天气下,也能充分满足人民群众近期对米面油的需求。粮油价格保持稳定,自腊月二十三“北方小年”以来,并未出现大幅度涨价现象。检查人员要求经营者秉持依法诚信经营原则,强化价格自律,严格依法明码标价,不得借节日之机大幅提高粮油销售价格,以保障市场经营活动规范有序。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还向各经营主体口头宣讲了清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节前价格行为告诫书,明确要求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囤积居奇、推动价格过快过高上涨,不得串通涨价,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进行价格欺诈。同时,对粮油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经营行为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阐释,为经营者敲响警钟,打好“预防针”。
下一步,清水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与发改部门紧密协作,加强节日期间价格监测工作,继续深入各粮油配送中心、粮油经销店、各大中型超市等重点粮油经销场所,全面掌握粮油储备、销量、价格以及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同时,畅通消费维权热线,及时收集并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妥善化解价格纠纷,全力维护节日期间粮油及蔬菜市场的安全稳定。
信息来源
清水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