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12月18日发布的通知显示,由于越南榴莲不符合欧盟农药残留水平规定,根据欧盟2019/1793号法规第5条和第6条,欧盟暂时将边检抽查比例从10%提高到了20%。
除此之外,越南出口到欧盟的火龙果、辣椒和秋葵抽查比例分别为30%,50%和50%。以上三种产品进口到欧盟时,都必须附有农药残留分析结果。
越南国家动植物卫生流行病与检疫通报和咨询办事处(越南SPS办事处)副主任吴春南表示,许多活性农药在榴莲上的残留量较高,比如多菌灵、氟虫腈、嘧菌酯、烯酰吗啉、甲霜灵、高效氯氟氰菊酯和啶虫脒等。
欧盟规定这些活性成分的最大残留水平 (MRL) 为0.005-0.1毫克/千克。然而,出口到欧盟的越南榴莲残留水平高达0.021-6.3毫克/公斤,超出了规定残留量许多倍。
欧盟每6个月定期审查进口商遵守食品安全法规的情况,以调整每种产品的边境检查频率。据介绍,目前欧盟尚未将包括越南榴莲在内的这些产品转入附录II(必须出示食品安全证书和接受边境口岸检查),但仍保留在附录I(无需出示食品安全证书,边境抽查比例为20%)。如果纳入附录II,出口到欧盟的榴莲还需要由越南主管机构,也就是越南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植物保护部颁发的食品安全检验证书)。上文中提到的越南火龙果、辣椒和秋葵等农产品,都在附录II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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