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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组织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统一销毁活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7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12月24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安排,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济宁邹城市组织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罚没物资全国统一销毁山东分会场活动,依法销毁“特供酒”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1600余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同志到活动现场指导,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晖、济宁市副市长张东参加活动并讲话,省市场监管局和济宁市市场监管部门6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活动。
  12月24日,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安排,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在济宁邹城市组织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罚没物资全国统一销毁山东分会场活动,依法销毁“特供酒”等假冒伪劣酒类商品1600余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同志到活动现场指导,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张晖、济宁市副市长张东参加活动并讲话,省市场监管局和济宁市市场监管部门60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活动。
 
  今年3月份以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特供酒”清源打链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强化线索排查、案件查办、部门联动、宣传引导等工作措施,打好“组合拳”,依法查处假借“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取得积极成效。通过加强线上线下排查,追根溯源,深挖“特供酒”问题线索;通过制发执法指南和典型案例,以一案带动一片,增强执法打击力度;通过定期调度和个案指导,全程跟进重点案件,保障案件查办质量。截至目前,全省共立案调查“特供酒”案件88件,查获“特供酒”2300余瓶、包材27件、制假售假设施设备3台,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2件。同时,各地向公众解读《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严禁制售“特供酒”的公告》,发布“特供酒”消费警示,开展重点宣传活动,约谈酒类生产经营主体,指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营造了良好社会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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