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0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机制,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进一步规范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增强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透明度,提升经营者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评估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预期,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了《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机制,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进一步规范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增强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透明度,提升经营者对反垄断执法机构评估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预期,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12月20日发布了《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据介绍,《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等制定,采用条文与案例相结合的方式,共12章、87条,包含案例29个。《指引》既立足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实践经验,又与国际通行并购审查规则接轨,科学、合理、完整地反映了横向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框架、竞争分析思路和竞争影响评估因素等内容,积极回应了审查实践中经营者反映较多的问题、部分重点复杂问题及并购审查领域新问题。
 
  自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已审查3000多起涉及横向经营者集中的案件,约占总案件量一半,积累了丰富的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经验。制定《指引》,有助于健全我国反垄断规则制度、完善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则,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并购提供更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能够提高我国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统一性、规范化和透明度,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