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大米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11月13日,湘潭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暨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米供应商约谈会,辖区26家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与会者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26家企业现场签订承诺书。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人强调,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时刻树牢食品安全底线意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责任。
一是严把企业资质关。各相关企业要确保各类资质、资格证书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且合法有效,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切实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把食品安全监管融入日常生产流程。
二是严把原料进口关。在原料采购环节,企业要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原料稻谷镉含量检测,从粮食储备库购进的稻谷要索要出库检验报告,杜绝采购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原辅材料用于生产,严禁采购使用香精、碎米和标称为“色选黄米”“非食用米”等大米副产品作为大米生产原料。
三是严把产品生产关。要严格控制生产过程,特别是要加强出厂产品镉及农残含量检测,鼓励企业购置检镉的快检设备或签订委检合同对出厂产品进行批批委检,确保检验报告随货同行,坚决杜绝镉、农残含量超标大米流入市场,尤其要以更高更严的标准保障学校、幼儿园的大米质量安全。
下一步,湘潭县市场监管局将督促大米生产企业全面自查自纠,严格把控生产各环节和工艺水准,保障大米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