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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三举措强化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守护公众“盐罐子”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12  来源:楚雄州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经营行为,维护食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为期2个月的食盐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切实守护公众“盐罐子”安全。
  为进一步规范食盐市场经营行为,维护食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食盐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为期2个月的食盐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切实守护公众“盐罐子”安全。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楚雄州结合食盐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要点,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盐专营办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明确专项检查时限、专项检查重点、落实专项检查工作责任,深入排查风险隐患,进一步压紧压实食盐安全属地监管责任,督促食盐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确保食盐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深入排查检查,打击违法行为。楚雄州市场监管部门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自建销售网点、委托第三方物流配送点、农贸市场(含乡镇集贸市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超市等场所开展集中排查检查。重点检查食盐零售单位购进食盐是否查验供货者食盐定点批发资质,是否保存合法有效凭证,是否零售大包装食盐以及制售假冒食盐等;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从有资质企业购进食盐,索证索票、采购台账建立情况;食盐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将非食用盐产品冒充食盐进行销售。楚雄州市场监管局联合楚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对部分食盐经营单位进行抽查。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207人次,检查食盐批发企业11家,农贸市场108家,机关学校企业等食堂716家,餐饮企业1495家,责令整改3家,立案查处1件,罚款2000元。抽检食盐40批次,全部合格。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专项检查中,加强盐业法规和政策宣传,督促食盐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普及科学补碘、预防碘缺乏危害常识和食盐安全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辨别真假食盐的能力,自觉抵制制贩假盐行为。结合质量月和食品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普及食盐加碘、食盐防伪、食盐分类、食盐标准等科普知识,共发放《关于规范食盐市场销售使用行为提醒告诫书》《食盐须知》15000余份,营造了食盐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通道,积极查找销售劣质食盐及不合格碘盐源头线索,动员和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和广大群众举报涉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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