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长假是餐饮消费和食品购买的旺季,为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健康、安全、有序的佳节,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众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共同守护节日期间“舌尖上的食品安全”!
一
选购食品注意事项
1.尽量选择商场、超市、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食品,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购买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等预包装食品时,应当查看食品包装上的标签、说明书,避免买到过期、“三无”等不安全食品;
2.购买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时,注意选择农贸市场公示的快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
3.购买散装称重销售的熟食、糕点等散装食品时,注意查看盛装食品的容器上是否有对应的标签、说明,是否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等内容,以及是否具备必要的防尘、防虫、防鼠等防护隔离设施;
4.不要在马路市场、流动摊贩等不正规场所购买食品,更不要购买野生河鲀、野生蘑菇等禁止上市销售的有毒有害产品;
5.部分蔬菜、肉类等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要按照家庭节日需求购买,并尽快食用。
购买白酒要“四看”
一看产品名称。是否在标签上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二看配料清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全部原辅材料应全部标注,并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排序;
三看生产许可编号。白酒产品是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所取得的许可编号;
四看产品执行标准号。常见的执行标准有GB/T 10781.1(浓香型)、GB/T 10781.2(清香型)、GB/T 26760(酱香型)等。
*如果选购的是小作坊生产的白酒,预包装食品标签需标识“小作坊食品”字样。
二
家庭聚餐注意事项
在加工食品过程中,按照食品安全五大要点做到:
1.保持整洁:在拿食物前、准备食品期间要洗手,清洗和消毒用于食品的所有场所和设备,避免虫、鼠及其他动物进入厨房和接近食物;
2.生熟分开:生的肉、禽和海产食品要与其他食品分开保存,处理生的食物要有专门的设备和用具,避免生熟物品相互接触;
3.烧熟煮透:食物要彻底做熟,尤其是肉、禽、蛋和海产食品,汤、煲等食物要煮开,肉类和禽类的汁水要变清,而不能是淡红色的;
4.保持温度:熟食在室温下不得存放超过2小时,熟食和易腐烂的食物应及时冷藏(最好温度在5摄氏度以下),熟食在食用前应保持滚烫的温度(60摄氏度以上);
5.使用安全用水和原材料:使用安全的水,挑选新鲜和有益健康的食物,四季豆(芸豆)、豆浆、肉、禽、蛋等要烧熟煮透;不吃鲜黄花菜、野生蘑菇、野生河豚鱼等;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不得生吃淡水水产品。
三
外出就餐注意事项
1.消费者要重点选择明厨亮灶、环境整洁、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2.就餐时要适量点餐,荤素搭配,保持营养均衡,少食冷食、生食,不要暴饮暴食;
3.举办婚宴、生日宴会等要选择有接待保障能力的餐饮服务单位。
四
网络订购食品注意事项
1.要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资质信息,不要选择未公示证照信息、无实体门店的店铺;
2.订餐时应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尽量不网购冷食类食品(凉菜)、生食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
3.在收到外卖送餐后,检查餐食包装和食安封签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餐食变质或受到污染,应当拒收。
五
农村集体聚餐注意事项
1.聚餐举办者或承办人应提前将聚餐的时间、地点、人数、食材来源和厨师情况等信息向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备案登记,要选用有健康合格证明和经食品安全培训的厨师承办宴席,接受食品安全协管员检查和指导;
2.聚餐举办者应选择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加工和聚餐场所,就餐场所应完善防鼠、防蝇、防尘等设施,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直接使用河水和未经检验合格的井水;
3.加工用刀、墩、板、桶、盒、筐、抹布等工具容器,应当按原料、半成品、成品区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按规定索取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和购物凭证,并做好相关记录,确保能够实现环节可追溯;
5.食品成品应当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并放置在专用冷藏设施中。
六
消费维权意识不能丢
购买食品及外出就餐时,要及时索取和保留好消费票据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便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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