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假期将至,为保障广大市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健康饮食。
一、食品选购需留心
(一)采购食品时,应选择信誉好、食品质量把关严的正规超市、商场、市场等地选购,不要购买外观异常或可疑变质食品,不买国家禁止供应食品,不要在路边摊点或无证摊贩处购买。
(二)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时,首先要感官观察有没有变质现象。其次要留心散装食品是否在容器、外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生产批号等,是否设置了防腐、防尘、防蝇等设施设备,避免购买到来源不明或者已经被污染的食品。
(三)购买进口食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是否有中文标签标识,避免购买无中文标识、来源不明、质量安全无保证的进口食品。
(四)远离“特供酒”,消费酒类商品时,一定要认准合法正规销售渠道,注意避免购买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字样的酒类商品。保持理性消费,切莫跟风。
二、用餐习惯要养成
(一)注意个人卫生。养成餐前便后正确洗手的习惯,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同时注重餐具卫生。家庭餐具应及时经常消毒;外出就餐应观察餐具是否干净卫生。
(二)增强节约意识,根据就餐人数,适量餐量,践行“光盘”行动。同时使用公勺公筷,尽量避免使用个人的餐具在公用的餐具中夹取食物或为他人夹菜,鼓励分餐制。
(三)合理搭配膳食结构,注重饮食多样,少食多餐。谷豆混吃、蛋奶兼顾、果蔬充足,保证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和维生素等营养素的均衡供给。
三、外出就餐要注意
(一)餐饮消费时,鼓励广大消费者选择环境整洁、卫生条件好、证照齐全和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的餐厅。用餐愉悦的同时,食品卫生有保障。
(二)慎食高风险食品,若选择食用凉菜、熟食卤味和生食水产品等冷食、生食类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经营单位是否有经营相关冷食和生食类品种的资质。
(三)不食用野生蘑菇、鲜黄花菜、织纹螺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产品。同时,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TIPS
最后,消费过程中,要保留好消费凭证,结账时应注意核对账单明细,留存好发票、小票、合同、支付凭证等,当合法权益受损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或“12345”。
供稿:食品经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