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离不开您的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离不开您的全力配合和大力支持。值此国庆佳节来临之际,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并对你们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科学有序生产经营提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自律,守法经营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加强《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及涉及各自经营业态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学习。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严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作食品,不经营农、兽药超过限量的食用农产品。
二、加强管理,规范经营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从正规渠道购进食品或原辅材料,确保来源合法、质量合格。食品生产者应加强生产全过程风险防控,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食品销售者严禁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来源不明食品等。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加强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配送等重点环节风险防控。接待大型聚餐的餐饮单位应量力而行,杜绝超负荷供应,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和相关记录。食品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三、诚信为本,服务至上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依据成本和供求状况合理定价,实行“图片+价格+计量”标价方式,并如实解答消费者提出的消费咨询,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发票,禁止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捆绑销售、缺斤少两,自觉做到诚信守法经营、热情周到服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放心食品。主动提示消费者按需点餐,做反食品浪费的宣传者、实践者、监督者。
2023年11月,国务院食安办正式命名兰州市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此项殊荣的获得离不开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鼎力支持!大家既要做此项殊荣的打造者,也要做此项殊荣的维护者、宣传者。
美丽金城是我家,食品安全靠大家。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让我们携起手来,用诚信守法经营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用放心安全食品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为兰州市更加和谐美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