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烟台  奶粉  保健品  海产品  周黑  黑窝点  黑作坊  全聚德  小龙虾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食品资讯 » 正文

内蒙古:2024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八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9-27  来源:内蒙古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诈”两个主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活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重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现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八批典型案例公布。
  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以“护民生”为中心,突出“保安全”和“反欺诈”两个主题,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大、社会舆论关注的违法活动,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重点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现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第八批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赤峰市巴林左旗市场监管局查处巴林左旗达慕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检疫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案
 
  2024年2月9日,巴林左旗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巴林左旗达慕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检疫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未经检验检疫食品原料“牛肉”“碎牛肉”共642.8千克并处罚款人民币19.2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1月19日,巴林左旗市场监管局对巴林左旗达慕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存在使用未经检验检疫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问题。经查,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检疫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情况属实,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了使用未经检验检疫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巴林左旗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原料可能携带病原微生物、寄生虫、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使用这些原料加工食品将严重威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通过查处此类案件,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行业资讯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