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省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巩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成果,结合近期下发的《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对校外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管和巡查,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严格进货查验,确保货、票相符,原材料感官性状无异常,如实记录并完整保存食品进货查验等信息;加强加工制作过程控制,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提升管理水平,按照用餐、供餐人数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并组织监督抽查考核,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通知》强调,各地要对存在能量标记偏低、盐分含量标记较高、个别商品执行作废标准、脂肪含量偏高、蛋白质含量偏低的零食商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示学生及家长,结合自身需求挑选更为健康的零食商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商机制和联合监督检查机制,相互通报信息,及时发现风险隐患,督促指导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配齐配全各类设施设备,做好清洁维护,并确保正常运行。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结合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会同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局组”联动,对各地落实秋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