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开学季,为切实守护全区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新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在进行全面自查时,应重点落实以下五方面食品安全事项。
01
全面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
食堂开工前,应全面核查从业人员是否有新老交替,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健康证是否均在有效期内,落实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严禁患病或身体异常人员进入餐饮服务场所接触加工食品。并分别对新老员工进行通用和专项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02
全面清洁加工场所,严防有害生物
全面清洁加工场所和用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墙面、地面、天花板及场所布置的所有设备设施,尤其是犄角旮旯等卫生死角和地漏、设备底部等清洁盲区,确保环境清洁。加强食堂的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管理,确保“五防”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效力,若加工场所虫害密度较高,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虫害公司进行全面消杀和布防,切忌食堂非专业人员私自用药消杀虫鼠害。
03
全面排查设施设备和操作环境
全面清洗消毒食品加工、贮存、冷藏冷冻、餐用具清洗消毒及保洁等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好且正常有效运转。食堂人员须从新增加的洗碗设备的维护保养、清洗消毒化学品的正确选择和使用、清洗消毒效果验证及有效的保洁措施等方面,加强餐饮具的清洗消毒,确保餐饮具干净卫生。对食堂后厨和就餐场所、设施设备、公共接触物品(如水龙头、门把手等)及餐盘、筷勺、饮水机和二次供水的蓄水池等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备齐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04
全面检查库存的食材和严格加工规范
对上学期遗留的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清除、销毁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重点检查米、面、油等大宗食材是否感官异常、混有异物或霉变生虫,已开封使用的调味料、干制品是否受潮结块,冷藏冷冻库温度是否符合要求,冷冻冷藏的食材是否出现化冻等情况。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品质异常的食材,应显著标示并隔离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区域,及时销毁,防止误用。
不要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食品安全风险食材。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以避免误作食盐使用。
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加强备餐区域管理,严格做到生、熟食物分开,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应分开存放和使用;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
05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学校应当落实“三类人(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三件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三本账(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台账)”和“学生食品安全监督员”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要求。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规范加工制作过程,每次餐后对食品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定期通风换气。对备餐区、分餐区的台面、地面、空气等进行定时充足消毒,减少提前上菜时间,做好饭菜遮罩,确保不产生交叉污染,食品不超时食用。
严格食品留样,每餐次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不少于125g,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
加强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养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的良好习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珍惜粮食,践行“文明消费、节约用餐”的新风尚。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吃生冷食物,不喝生水,不光顾路边摊,不要食用“高盐、高糖、高油”等不利于健康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