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对房山区7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鑫喜客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喜茶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学园北街26号院2号楼
当事人专间(专区)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2、北京西贝一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十一店
招牌名称:西贝莜面村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通南路2号院
当事人专间(专区)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3、北京鑫隆四季涮肉馆有限责任公司良乡分公司
招牌名称:鑫隆四季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小区西里
当事人专间(专区)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4、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天英副食商店
招牌名称:天英副食商店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周口店地区周口店南山路
当事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不合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5、北京小利餐厅
招牌名称:早点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二街村
当事人后厨操作人员未穿戴工作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6、北京市嘉城国新商贸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山西刀削面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鲍庄村东区1号
当事人未专池专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7、北京良乡京湘棠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京湘棠
经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鲍庄村东区1号
当事人后厨人员未穿戴工作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我局对其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