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塔吉克斯坦鲜食柿子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塔吉克斯坦成为继中国台湾、西班牙、新西兰之后第四个获准向中国出口鲜食柿子的国家/地区。
塔吉克斯坦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种植柿子,第一批果园位于塔吉克斯坦中部和南部,随后传播到其他地区。现在柿子已经成为塔吉克斯坦一种十分常见的水果,品种主要是Denau Sugar、Gosho Gaki、Kheakuma、Senju Mori和巧克力柿子。
塔吉克斯坦柿子年产量约3万吨,平均产量30-35吨/公顷。2022年塔吉克斯坦出口了超过2000吨新鲜柿子,价值42.2万美元。除了鲜食柿子,塔吉克斯坦也出口柿子干。
公告显示,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葡萄花翅小卷蛾、梨枝圆盾蚧和榆蛎盾蚧。输华果园应在塔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并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收获时不得将落果混入商品果中。
输华柿子的包装厂应整洁卫生,具备良好卫生条件,地面需硬化,具有防止有害生物再感染措施(如防虫网等),且有原料场和成品库。输华柿子在包装过程中,应经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等工序,剔除病果、虫果、烂果、畸形果、枝叶或其他植物残体及土壤等。
贸易开始的前两年,塔方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输华柿子进行抽样检查,最小取样量为1200个果实,同时至少对其中的60个果实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果实进行剖果检查。如两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但不得少于600个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