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0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粤市监知保函〔2024〕746号
唐晓丽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广东省地标农产品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地理标志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和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近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对区域特色经济的推动作用,充分发挥广东地理标志资源优势,强化地理标志政策供给,全面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工程,促进广东省地标农产品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我局同意代表们提出的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扶持等促进广东省地标农产品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并结合职能予以落实,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取得明显的成效。
一、完善政策法规,夯实发展基础
(一)开展地理标志地方立法。2022年,我局牵头起草《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1日施行。《条例》涵盖地理标志的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各环节,统筹强化全省地理标志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工作,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有机融合,是国内首部综合性地理标志地方法规,填补了国内相关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白。2023年,我局大力开展《条例》宣贯,推动《条例》实施,扩大《条例》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有效提高依法保护和管理地理标志的意识和能力。
(二)制定产业发展政策。2023年,我局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调研,深入研究地理标志政策需求,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牵头起草《广东省发展地理标志产业实施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施行。该《实施方案》打通地理标志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提出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加强质量监管和快速协同保护、加快地理标志品牌提升、建设数字平台等30条措施,是我省发展地理标志产业的指导性文件。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近年来,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加大资金投入,推动知识产权高水平创造,强化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营,推动引领型知识产权强省高质量发展。2024年,省财政安排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专项资金4亿元。我局结合地理标志产业实际,统筹现有政策使用包括地理标志在内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推动知识产权高水平创造,强化知识产权高标准保护,促进知识产权高效益运营,推动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向纵深发展。近年来,我局结合我省地理标志产业实际,用于地理标志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的资金逐年增加,促进地标农产品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强化监督和管理,保护市场环境
(一)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我局抓住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契机,主动作为,聚焦关键环节,发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地理标志协会人才和技术优势,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扩大用标企业规模,提高专用标志覆盖率。截至2024年5月,全省已有1562家企业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数量成倍增长,用标企业规模不断壮大,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显著提高。
(二)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贯彻落实《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监管与使用相结合,不断强化监管和服务职能。及时印发《广东省新版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更换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组织获准使用专用标志企业换用统一的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加强监管机构和用标企业培训,提高规范使用专用标志能力。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合法使用人用标情况纳入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坚持日常巡查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常态化监管与重点清单式监管向结合,落实全覆盖拉网式巡查,加强质量管理,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依法依规开展地理标志行政执法。我局紧密结合实际,依据《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职能作用,大力开展联动保护和联合执法。以地理标志产品生产集中地、销售集散地、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在地理标志产品产销旺季,持续不断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规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不断加大地理标志行政执法力度。市场监管部门深挖侵权产品生产源头、切断流通链条、强化线上线下协同一体化治理,有效保护广东地理标志品牌,全面加强地理标志行政保护,优化市场营商环境。2023年,我省“查处擅自使用”南山荔枝“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案”“查处擅自使用”慕尼黑啤酒“地理标志产品名称案”“查处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系列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2023年度地理标志行政保护典型案例。
(四)高标准建设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我省建设广东(新会)、广东(罗定)、化橘红、英德红茶、凤凰单丛(枞)茶和白蕉海鲈6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我局高度重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不断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全面推动示范区高标准建设、高水平保护、高质量运用。示范区对区域特色经济保护、支撑和带动作用日益显现。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广东江门)创新溯源方式,开启大数据监管模式,强化监管手段,已通过国家验收,其经验做法多次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推广。2023年,陈皮产业市场主体超2900家,已形成药食茶健以及文旅、金融等6大类35细类120余个品种的系列产品规模,带动全区7万人就业,实现人均增收约2.2万元,2023年全产业链总产值达230亿元。
(五)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近年来,为适应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需求,我局推动各地根据区域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在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领域制定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不断提高地理标志产品质量和品质,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我省地理标志产品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先后批准发布DB44/T 2052-2017《地理标志产品 罗浮山大米》等100项省级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以及DB4417/T 3-2021《地理标志产品 马水桔》等120项市级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肇庆市德庆县积极推动解决种源、种植等技术难题,制定德庆何首乌、德庆巴戟、德庆肉桂、德庆广佛手等四大南药(地理标志产品)16项团体标准。
三、加强品牌推广,擦亮金字招牌
(一)科学合理挖掘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资源。一是周密组织地理标志资源普查。我局高度重视地理标志资源普查和地理标志产品统一认定信息核查工作,周密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标准要求,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资源普查,全面掌握全省地理标志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了解经营主体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情况,为实现地理标志严格保护和统一管理提供统计信息支撑,为制定广东地方特色经济政策提供依据。截至2024年5月,全省共有16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6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44件作为地理标志注册的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二是提升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质量。科学合理挖掘地理标志资源,提高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和审查质量,增强地标农产品产业发展后劲。2019年至今,先后有紫金春甜桔、顺德红米酒、伦教糕、潮州手拉朱力壶、东莞腊肠、龙川山茶油6个农产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是同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最多的地区之一。2023年,遴选产生80个广东省地理标志培育产品,覆盖21个地市,涉及初级农产品39个、加工食品26个、中药材9个。
(二)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我局2023年累计投入200万元开展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工作,支持汕头、韶关、梅州等9个市培育地理标志商标。2023年,全省新增地理标志商标18件,其中粤东西北地区新增地理标志商标7件;全省地理标志商标累计注册量139件。在粮油类地理标志方面,新增“遂溪海红香米”地理标志商标;在农产品地理标志方面,新增“新丰佛手瓜”“雷岭荔枝”“新兴贡柑”等地理标志商标;在水产品方面有新突破,新增“台山蚝”“麦溪鲩”等地理标志商标。
(三)推进地标农产品品牌培育建设。地标农产品顺德鳗鱼入选农业农村部精品培育计划,地标农产品徐闻菠萝入选农业农村部2022年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典型案例,推进徐闻菠萝、连州菜心、德庆贡柑等地标农产品“12221”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培优扶强一批地标农产品品牌。连州菜心、镇隆荔枝和马冈肉鹅作为广东特色的地理标志农产品,带动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化、助力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振兴。这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开展了品质特征评价和指标监测及等级规格研究,强化产品特色挖掘,提高市场辨识度和认可度。
(四)支持地标农产品产业主体申报“粤字号”农业品牌。截至2023年末,全省经农业农村部门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地标产品总共992个。其中,绿色食品有562家企业847个、有机农产品有23家企业82个、地理标志农产品63个,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较2022年末总数增长7.1%。目前,63个地标农产品中有22个已入选2023年“粤字号”区域公用品牌。
(五)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展示推广。组织举办地理标志品牌推介和产品展示交易活动,鼓励开展地理标志品牌消费,助力打造农业经济发展新模式。2023年,我局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广州市人民政府,成功举办了首届地理标志产品广货手信节,这是国内首个以地理标志产品推广为主题的户外活动,活动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形式。期间,首次发布了广东地理标志产品分布图;梅州、惠州、肇庆、清远、潮州等5个市的市领导视频推介了当地特色地理标志产品;3家地理标志产品用标企业现场推介了各自的地理标志产品;为十个首届“广货好手信”颁奖。通过搭建广东地理标志产品展示推介的新舞台,打出“广货”推广新模式,进一步扩大了广东地理标志产品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2024年初,我局联合清远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助力‘百千万工程’广东产品质量行(清远站)-广东地标特产年货大集暨‘龙跃凤鸣’清远优质农品年货季”活动,聚焦“广东地标,粤北味道,风土好物,品质主打”,邀请清远、韶关、河源、梅州、云浮等市160余家历史底蕴深厚、产业特色显著的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入驻展销,充分展现地理标志在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特有价值。省农业农村厅不断创新方式举办各类展会活动,支持地标农产品参加农交会等国家级、省级展会及宣传推介活动,拓展市场渠道,提升品牌影响力。2023年,组织举办广东省“三品一标”年货节暨地理标志农产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论坛,同期组织地理标志农产品推介会。
(六)加强地标农产品保护工程管理。省农业农村厅积极组织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龙门三黄胡须鸡、饶平狮头鹅、徐闻菠萝、海丰油占米地、大埔蜜柚、连州菜心、马冈肉鹅、丹霞贡柑、德庆贡柑、黄田荔枝等项目实施及验收,建立项目进度通报制度,督促各地尽快完成实施工作,推动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产品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显著提高,有效带动农民持续增收,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乡村产业振兴的样板。
(七)支持县域地标农产品保鲜仓储建设。2022年以来,针对我省产地保鲜仓储实施不足的情况,省商务厅在县域商业建设资金中设立产地农产品保鲜加工和商品化处理设施支持方向,对入选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县的地区特色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进行扶持。
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落实“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加强政策规划研究,促进地标农产品销售、流通,强化品牌培育,全面提升地理标志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增强我省地标农产品产业可持续发展。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