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铁拳”暨“春雷”行动,积极查办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违法案件,着力提升稽查执法工作成效。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三批典型案例。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养老服务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大米案
2023年11月22日,该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养老机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经营场所货架上有标识不全的“昆仑雪菊”、未标注生产日期的“中以津惠”大米。经调查,现场3瓶“昆仑雪菊”存在虚假标注厂名、厂址且未经食品安全评估,34包“中以津惠”大米已超过保质期2年。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2024年4月9日,该局对其作出罚款8.5万元的行政处罚。
华蓥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店经营重金属超标食品案
2023年11月3日,该局对某酒店经营的仔姜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时,发现该批仔姜铅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共购进5公斤仔姜,用于制作菜品。鉴于当事人已履行进货查验等义务,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2024年2月19日,该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其进行食用农产品安全意识教育,免予处罚。
大竹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小吃店销售以假充真牛肉制品案
2023年12月12日,该局接到公安局案件线索反映,称某小吃店涉嫌以猪肉冒充牛肉对外出售。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月9日至2023年2月期间,从重庆某商贩处购进假冒牛肉(系猪肉冒充)共1112斤,货值2.89万元。当事人将购进的猪肉在店内制作后,以牛肉臊子面名义对外出售,从中获取利润2.78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2024年1月3日,该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没11.1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