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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公布2024年第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21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民生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持续打造市场监管执法为民的铁拳品牌,景德镇市市场监管部门以案件查办为抓手,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严厉查办民生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
  为进一步加强民生重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持续打造市场监管执法为民的铁拳品牌,景德镇市市场监管部门以案件查办为抓手,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严厉查办民生领域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3.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张某销售伪劣产品案
 
  2024年1月16日,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乐平市公安局对乐平市某镇民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张某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加工“牛羊肉卷”。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发现的“牛羊肉卷”进行了扣押,并对张某为生产加工“牛羊肉卷”而购进的食品原料送到青岛市华测检查技术有限公司进行DNA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其制作的“牛羊肉卷”的原材料鸭肉成分占比99.75%。经初步调查,张某于2022年至2023年之间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从山东省某公司购进原材料,并在民房内自己加工生产“牛羊肉卷”,涉案金额达85.4万余元。
 
  当事人无证以鸭肉冒充牛肉的形式生产加工销售牛羊肉卷的行为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至乐平市公安局,并抄送乐平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4月15日,乐平市公安局对该案刑事立案,案件正在侦办中。

  6.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浮梁县湘湖镇某幼儿园经营使用霉变食品案
 
  2024年5月,浮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浮梁县湘湖镇某幼儿园经营使用霉变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7日,执法人员对浮梁县湘湖镇某幼儿园进行校园食品监督检查中,发现幼儿园食堂冰箱内有外表发生霉变的鸡蛋。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4月8日从某干杂调味品店处采购了鸡蛋,由于保存不当,共有30个鸡蛋外壳发生霉变,其中11个鸡蛋在检查当天中午使用,剩余19个鸡蛋被执法人员在冰箱内发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浮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幼儿园作为儿童成长的重要阶段,食堂的卫生和食品安全更是直接关系到“祖国未来花朵”的身心健康安全,而近年来幼儿园食堂屡被曝出餐饮质量、卫生安全问题,引发了社会高度关注,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强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各项卫生严控制度、岗位安全职责和违规处罚措施并做到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才能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7.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乐平市某亲子服务中心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4年2月,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乐平市某亲子服务中心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当事人使用的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1月8日,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景德镇市教育体育局通知,反映乐平市某亲子服务中心在智慧监管中被发现疑似问题。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亲子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已过期调味料8包、炸酱面1袋、三无食品4瓶,食品进货台账、留样记录、消毒记录不健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月子中心”是专门为产妇及新生儿相对体质较弱群体提供服务的特殊场所,其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备受关注。本案的查处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月子中心”等母婴保健行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开展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要求经营者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做到安全卫生、营养均衡,全力保障产妇和幼儿“舌尖上的安全”。
 
  8.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珠山区某甜品店使用非食品原料金箔粉制售蛋糕案
 
  2024年6月17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珠山区某甜品店使用非食品原料金箔粉制售蛋糕的行为,作出没收“装饰金箔”,“装饰闪粉颜料”各1瓶,以及罚没款10284元的处罚决定。
 
  2024年4月24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内面包、蛋糕小作坊专项检查中,发现珠山区某甜品店制作蛋糕的操作台上有1瓶“装饰金箔”(2g/瓶,已开封)和1瓶“装饰闪粉颜料”粉(已开瓶使用)。当事人在裱花蛋糕上添加含有金粉的插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2022年1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充分认识食用、售卖含金银箔粉类物质食品的危害性,培养健康理性餐饮消费观念,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10.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乐平市东风市场某水产品经营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经营案
 
  2024年3月18日,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乐平市东风市场某水产品经营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经营的行为,作出罚没款3200元的处罚决定。
 
  2024年2月6日,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农贸市场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检查中,发现东风农贸市场1号水产摊位上使用的计量器具有异常情况。经乐平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检测,该电子秤铅封已破坏,电子秤电路主板上设置按键控制程序,按键3去皮以后进入作弊系统,各个按键实际显示数值不同,检定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不得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伪造数据,不得破坏铅签封”之规定,构成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经营的行为,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乐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
 
  农贸市场内的计量器具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水产品、活禽是“作弊秤”的重灾区。使用“作弊秤”的违法行为,严重破坏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市场监管部门对此予以严厉打击并公开曝光,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强力震慑,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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