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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产养殖防汛救灾技术操作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16  来源: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有效预防灾害性天气,减少暴雨洪涝对水产养殖造成的不利影响,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省淡水鱼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体系等专家结合我省渔业生产实际编写本指南,供各地在开展水产养殖防汛救灾时参考使用。
   为有效预防灾害性天气,减少暴雨洪涝对水产养殖造成的不利影响,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省水产技术推广站、省淡水鱼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体系等专家结合我省渔业生产实际编写本指南,供各地在开展水产养殖防汛救灾时参考使用。
 
  一、降雨对水产养殖的影响
 
  (一)水位上升
 
  降雨过程中如果伴随大风,将导致池塘、稻田、湖泊、水库的水位急剧上升,水体溢出的风险加大,易造成防逃设施损毁、池埂(或田埂)损坏甚至坍塌、养殖水产品外逃等情况发生。
 
  (二)水温下降
 
  大量雨水进入养殖水体,直接造成养殖水体水温下降,使养殖水产品产生应激反应。如暴雨过后天气转晴,水温会迅速上升,会造成养殖水产品二次应激。
 
  (三)pH下降
 
  雨水一般呈弱酸性,瞬时大量降雨会造成池塘pH骤然下降。同时,如发生连续降雨天气,因水体光合作用下降,藻类大量死亡,也将导致pH下降。
 
  (四)溶氧下降
 
  连续降雨将导致池塘底层溶氧偏低。一方面水体光合作用变差,引起养殖水体藻相、菌相失衡,藻类大量死亡甚至倒藻;另一方面养殖水体底部耗氧增加,底部的残饵、动植物尸体等有害物质泛起,生物耗氧量上升,加剧了水体缺氧情况。
 
  (五)摄食下降
 
  由于突然的大量降雨,导致养殖水体浑浊、溶氧下降及其他各项水质指标出现异常,水产动物会产生较强不良应激反应,摄食量明显减少。
 
  二、洪灾应对措施
 
  (一)及时采取安全预防措施
 
  池塘、水库、湖泊等养殖水体要密切注意天气和水位变化,必要时采取加高堤坝、设置围网等措施,防止因洪水漫堤造成损失。稻渔综合种养模式,应注意及时排出田内过多的雨水,保持排水口畅通,防止雨水漫埂冲毁防逃和进排水设施。在抢险救灾时,要特别注意人员安全,生产人员要配备救生设施,不可进行危险操作,遇到危险情况要及时撤离。
 
  (二)抓紧修复养殖设施
 
  对于损毁的水产养殖区,要及时修复加固养殖设施、塘口堤坝、稻田养殖田埂等设施。被水淹没的池塘及稻田养殖区,水位回落后,要抓紧抢修围网等养殖设施,为补放苗种做好准备。
 
  (三)做好塘内苗种补放
 
  适时补放水产苗种,做好受灾养殖水域水产品情况调查,科学评估灾后养殖水域内现存水产品数量,可采用拉网检查,或根据水产品的饲料摄入量,估算养殖水域剩余水产品数量,为后续消毒免疫、苗种补放和后期的饲养管理工作做好准备。水产苗种补放后,要及时投饲,保证饲料的质量和投喂量。
 
  (四)防止暴发性传染病发生
 
  洪涝期间,易导致水产动物病原体滋生蔓延,加之水体环境恶化,要严防养殖水产品传染病的流行和暴发,避免养殖水产品死亡。
 
  一是死鱼无害化处理。洪灾过后应及时打捞死鱼,迅速进行无害化处理,切忌将死鱼随便乱扔。无害化处理措施包括:深埋死鱼、集中高浓度消毒剂处理、集中高温处理(含焚烧)等。其中以生石灰、漂白粉等消毒处理后再深埋1米以上最为有效。同时,要强化渔业公共卫生与健康管理的意识,做好对打捞死鱼的工具、器皿、人员的消毒处理。
 
  二是坚持巡塘及时发现病害。在洪灾过后恢复渔业生产的关键时期,要坚持早晚巡塘,观察记录鱼的活动、摄食、体色、水质变化及天气变化等情况,做到勤观察、细分析,对病害进行有效的监测。
 
  三是准确诊断科学用药。洪水过后,养殖水体的生态失衡,水质不稳定,鱼体处于应激状态,易发生各种疾病。应及时沟通水产技术推广等方面渔业专家,对疾病进行准确诊断,按照《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1号》《水产养殖用药明白纸2022年2号》等文件规范、对症用药。切忌滥用药,杜绝使用违禁药,避免造成次生死鱼事故,或因养殖水产品兽药残留超标导致重大经济损失。
 
  四是传染性疾病防治措施。洪灾后容易出现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烂鳃病、肠炎病、赤皮病等,可采取内服外用法防治。外用消毒一般可采用生石灰(每亩每米水深20~30公斤)消毒水体,也可对养殖水域采用溴氯海因(每亩每米水深200~300克)、二溴海因(每亩每米水深200克)等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内服药可用三黄粉、大蒜素等,一般连喂3~5天。
 
  五是侵袭性疾病。主要是指环虫病、车轮虫病、中华鳋病、锚头鳋病、鲺病。对指环虫病可用敌百虫、溴氰菊酯等;对车轮虫病可用硫酸铜、硫酸亚铁合剂等;对中华鳋、锚头鳋、鲺病可用敌百虫、溴氰菊酯、辛硫磷等。大部分寄生类病害的防治,需用药2次左右,避免病害反复发生。
 
  (五)消毒水体
 
  洪水过后,随着气温、水温的持续升高,养殖水产品进入快速生长期,也是水产养殖生产的关键时期,要高度重视水体环境的综合治理。
 
  一是灵活掌控水色和透明度。以鲤鲫等鱼类为主的高产水域,水色应保持嫩绿色或茶褐色,透明度在20~30厘米为宜;以鲢鳙鱼为主的低产水域,水色应保持草绿色或黄褐色,透明度在30~40厘米为宜。
 
  二是及时调节水质。洪水过后应对水体进行消毒,一是采用化学、物理方法调节和改善水质,如定期泼洒生石灰,每10~15天泼洒一次,每次用量每亩用生石灰10~15千克化水泼洒,或用碘制剂,按说明使用。二是采用生物或过滤方法净化水质,如在鱼池进水口设过滤池,过滤料用砂或木炭;生物方法可利用10%的池塘水面种植轮叶黑藻、伊乐藻、菹草等沉水植物,有沉降和净化水质的功效。三是及时换水、加水。加注新水可促进水体上下对流,将表层高溶氧水带入下层,而表层水再经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仍可达到饱和状态,从而增加水体溶氧的绝对量,并提高饵料的利用率。四是适当延长增氧机运转时间。一般晴天中午开机1~2小时,阴雨天、无风的情况下要适当延长增氧机的开机时间。
 
  三是谨防水体缺氧“泛塘”。因洪水过后大量的地表有机物及其他杂质被雨水带入养殖水体,浮游植物光合产生氧气的作用弱,再加上天气闷热持续高温,养殖水产品多集中在水体中下层,导致耗氧增多。同时,大部分水域淤泥较深,极易导致养殖水产动物“浮头泛塘”。为防止“泛塘”,应加强饲养管理,坚持早晚巡塘,密切观察水产动物的摄食和活动情况。如出现缺氧征兆,及时采取注入新水或开启增氧机等措施。
 
  (六)合理投饲
 
  连续降雨会导致养殖水产品摄食量减少,应适当降低饲料投喂量,结合养殖水产品的摄食情况,及时调整投喂量。饲料投喂应坚持“四定、四看、一检查”投饲法,即定时、定位、定质、定量,看天气、看水色、看水产动物吃食、看水产动物活动,检查食场有无残渣剩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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