粽子
我国禁止入境的粽子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含有肉类(含内脏类)、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蛋及其制品的粽子禁止邮寄进境。如果含有上述成分,存在传播禽流感、非洲猪瘟或其他检疫性疫病的风险。水生动物产品禁止入境(干制、熟制除外),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含食用水生动物)全面暂停进口。
我国允许入境的粽子类型
稳妥起见,建议选择白粽、豆沙粽、蜜枣粽等素馅熟粽(划重点,必须煮熟)进行邮寄。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要求
不同国家对粽子的进口有不同的规定。例如,新西兰和日本明确禁止肉馅和蛋黄馅粽子入境。而在欧洲如德国、法国、西班牙以及瑞士等地,所有类型的粽子都不允许入境。建议提前了解邮寄目的地的检疫规定和要求,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香囊
端午香囊中的主要成分为各种中草药及香料,如艾草、丁香、川芎等,虽然不涉及食品安全,但也并非毫无禁忌。建议您在携带、邮递香囊进出境时,避免使用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成分以及各种植物的种子、种苗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植物产品及材料。
注意事项
邮寄个人物品进出境
①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且其数量应满足自用、合理要求;
②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携带个人物品进出境
1.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2.携带超出5000元人民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对超出部分征税。
2021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第470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
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2])。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甲壳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
(三)水生动物产品。干制,熟制,发酵后制成的食用酱汁类水生动物产品除外。
(四)动物源性乳及乳制品。包括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奶油、黄油、奶酪、炼乳等乳制品。
(五)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六)燕窝。经商业无菌处理的罐头装燕窝除外。
(七)油脂类,皮张,原毛类,蹄(爪)、骨、牙、角类及其制品。经加工处理且无血污、肌肉和脂肪等的蛋壳类、蹄(爪)骨角类、贝壳类、甲壳类等工艺品除外。
(八)动物源性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九)新鲜水果、蔬菜。
(十)鲜切花。
(十一)烟叶。
(十二)种子、种苗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植物产品及材料。
三、其他检疫物类
(十三)菌种、毒种、寄生虫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兽用生物制品,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及其他高风险生物因子。
(十四)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十五)土壤及有机栽培介质。
(十六)转基因生物材料。
(十七)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注:
1.通过携带或寄递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检疫证书,不受此名录的限制。
2.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的犬、猫等宠物,每人仅限携带或分离托运一只。具体检疫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
供稿单位:榕城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