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817号提案的答复
张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预制菜行业安全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部委印发预制菜有关通知
今年3月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食生发〔2024〕27号)。一是对预制菜范围进行规范。即: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烹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二是提出推进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工作措施。包括研究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制菜质量标准。三是要求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包括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预制菜生产许可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四是要求统筹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提升关键技术创新研发水平,加快先进生产工艺装备应用,积极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等。
二、我省积极响应迅速行动
知悉国家六部委《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向全省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发出提示,要求及时提醒辖区内相关企业,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注。同时,按照省政府研究室《国内最新政策动态》(2024年第82期)上的工作建议和赵大春副省长批示要求,迅速开展工作。一是联合河北经济生活频道《今日资讯》栏目,对《通知》有关精神进行解读宣传。二是协调指导省食品工业协会对照《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对2023年制定发布的《预制菜术语和分类》《冷藏调制预制菜企业良好生产规范》两个团体标准进行修订。三是联合省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结合各部门职责,提出广泛开展宣传、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展会平台作用等具体措施,指导各地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三、下步主要工作
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密切关注并积极参与国家层面有关预制菜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安全标准及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等制(修)订工作,相关政策依据出台后,及时组织全省食品生产监管部门和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宣传学习,并进一步加强对全省预制菜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等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预制菜食品安全。同时,将按照《通知》要求,持续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鼓励和引导有关预制菜生产单位自觉选购优质原料,积极改进加工技术工艺,逐步应用先进生产工艺装备,不断推进产业健康发展。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