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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集团企业标准各分公司使用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05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核心提示:集团企业标准各分公司使用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
  问:
 
  领导您好,《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第第十三条:与其他企业联合制定的企业标准,以企业标准形式各自编号、发布。
 
  1、此条适用于集团公司制定的食品企业标准,各个分公司使用吗。
 
  2、我们制定了企业标准,想让各个分公司都使用相同的标准和相同的标准编号,这样可以吗。还需要各分公司分别发布备案,使用不同的企业标准编号吗。
 
  答: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食品企业标准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具体请咨询当地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回复部门: 标准创新管理司时间: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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