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近日,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
此次检查自4月起至11月底,对全市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资质、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原辅料管理、生产管理、检验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是否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对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实施随机抽查,其中连锁销售企业总部优先抽查,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混放问题、是否专区(柜)销售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提示牌、是否有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
下一步,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将扎实开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重点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特殊食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