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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装食品也要标明“身份”,拒绝“稀里糊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11  来源:厦门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营造规范有序的景区散装食品消费环境,近期,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关注标签标识、三防设施等问题,督促散装食品既要“身份证”,也要“穿衣服”,让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景区、超市、菜场、炒货店的
 
  散装食品
 
  指无预先定量包装,需称重销售的商品,包括无包装和带非定量包装的食品。
 
  您购买过吗?
 
  这些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您是否有留意?
 
  为进一步营造规范有序的景区散装食品消费环境,近期,思明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散装食品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关注标签标识、三防设施等问题,督促散装食品既要“身份证”,也要“穿衣服”,让消费者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合法经营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在售卖的过程中,严格规范三防设施,如果是散装熟食等直接入口的商品,员工必须佩戴帽子、手套、口罩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标清“禁止用手触摸”的温馨提示。
 
  强化监管,全面检查找问题
 
  紧盯曾厝垵文创村等热门旅游景区,以肉脯、花茶等散装食品为重点品种,聚焦主体资质、三防设施、标签标识、计量器具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散装食品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建立健全散装食品经营单位经营台账。
 
  检查各类散装食品经营单位104家次,发现三防不到位、标签不规范等风险隐患86项,并制定专项整治问题清单,督促商家限期整改到位。

  加大教育,培训指导助规范
 
  组织46家散装食品经营单位召开食品安全培训会,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对散装食品的定义、标签标识管理、贮存条件等进行详细解读,引导经营者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夯实主体责任意识。
 
  商户
 
  此次培训提高了我们对散装食品经营管理的认识,回去后我们会按照相关要求抓紧完成整改。
 
  会后,执法人员通过微信群多次发布散装食品经营风险提示、标签及防护样例等,督促引导经营者自觉规范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靶向鲜明,严格执法促提升
 
  组织开展“回头看”,核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对到期未落实整改的经营单位,共开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7份、《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
 
  责任约谈11家未完成整改的经营单位,督促经营者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示范引领,打造景区散装食品销售示范店,组织经营者到场观摩学习,对标完善、查缺补漏,共同维护良好行业秩序。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均督促整改形成闭环,有力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关于散装食品标识、存放、购买
 
  需要注意些什么?
 
  怎样购买不踩雷
 
  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商场或固定专卖食品店等食品经营单位购买。
 
  注意查看相应的散装食品标签是否清晰、有无规范标明食品名称、生产商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若发现标签模糊,不易于辨认和识读,谨慎购买。
 
  注意观察散装食品色泽、性质、质地有无变质、腐烂现象,尽量挑选近期生产的食品。
 
  购买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如卤制品、蜜饯、肉铺、糕点等,注意查看是否有防尘设施,销售人员操作时是否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下一步
 
  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问题导向
 
  强化散装食品日常监督检查力度
 
  严把食品流通环节关口
 
  严抓食品安全监管质效
 
  严防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助力旅游消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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