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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规范化建设农村食品经营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01  来源:辽宁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辽宁省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已纳入省委省政府《2024年辽宁省办好民生实事清单》。
  辽宁省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已纳入省委省政府《2024年辽宁省办好民生实事清单》。
 
  为实现年内7.9万家农村食品经营店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目标,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保障民生实事项目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
 
  加强分类指导,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突出问题。
 
  按照“四有五不”基本准则和《辽宁省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要求》,聚焦临期食品管理、散装食品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管理、餐饮服务经营、违规使用“生鲜灯”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强对农村食品经营店的分类指导,推动解决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实施智慧监管,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依托“食安辽宁”一体化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建立农村食品经营主体电子化台账,大力推进“现场检查+云上巡查”等监督检查方式,加强食品安全指导帮扶,切实提升监管效能和监督检查工作质量。
 
  加强培训考核,提升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通过组织培训、入户宣教等多种方式,倡导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管理、合法经营,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切实提升农村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意识。
 
  严格验收标准,建立规范化建设动态管理长效机制。
 
  采用线上检查、现场检查、交叉互检等方式,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互评验收。对已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农村食品经营店开展“回头看”实地复查,建立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全力推动规范化建设农村食品经营店成为农村消费市场“放心品牌”。
 
  凝聚多方合力,营造农村食品安全共治格局。
 
  指导农村食品经营店强化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持续规范经营。推动建立“乡镇、村包保干部按季督导,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协助配合,农村食品经营店诚信自律,消费者有效监督”的食品安全共治新模式,形成群策群力、共同参与农村食品经营店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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