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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3-19  来源:通辽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辽市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安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学校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春季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筹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多措并举,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通辽市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食安办、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关于学校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的工作要求,结合春季开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统筹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多措并举,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风险,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聚焦责任落实,强化使命担当。把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作为最大的政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实行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切实保障全市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一是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履行旗县党政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包保责任”,指导包保干部落实“三张清单加一项承诺书”制度,发现问题跟踪整改。二是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校(园)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梳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补齐制度机制短板。按照自治区要求,全面推动全市887个学校(幼儿园)落实“三人三责”。三是深化部门联动。强化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工作协同机制,市食安办、市场监管、教育、卫健、公安五部门联合印发《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市旗两级成立工作专班10个。召开工作专班推进会议,研究部署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五部门联合重点针对农村学校和民办学校食堂,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工作。目前完成第一轮覆盖9个旗县的监督抽查72家。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督质效。按照“体检式监管、服务型执法”工作模式,科学运用各种监管措施,坚决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一是强化日常监管。开展全覆盖式监督检查,利用开学季加大对餐饮用具清洗消毒、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规范操作等问题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目前全市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742家,学校集体配送单位1家,大宗食品供应商405家,小饭桌1165家。二是推行智慧监管。健全线上线下联动、科技赋能智慧监管模式,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推进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将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从“后台”搬到“前台”,实现校方和监管部门实时监管,让家长看得清楚、学生吃得放心。目前,全市学校食堂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达到94%。三是升级信用监管。校外200米以外的餐饮业态依法规范、诚信经营的,提高信用等级,降低风险等级,适当减少监管频次;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处理,降低信用等级,提高风险等级,加大监管频次,情节严重的,给予“列严”处理。目前全市887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全部实行D级管理。
 
  锚定能力提升,优化社会共治。将培养专业监管人才与扩大社会广泛参与有机结合,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一是扩大群众参与。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制发《一图读懂〈通辽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发布《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开通举报邮箱,公布举报电话,受理和处置公众反映的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二是做实培训提能。以旗县为单位,组织校园食品安全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监管人员等,结合近年来各地校园食品安全案例,围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重点内容开展集中培训,强化管理责任和安全意识。目前组织专题培训班9个,覆盖监管人员及食品安全总监等各类人员1354名。
 
  下一步,通辽市将进一步加大线索核查和问题整改力度,提炼经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全力以赴保障全市师生饮食安全。
 
  供  稿| 餐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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