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
酒类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经营行为
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九江市市场监管局
立足职能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类小作坊专项整治
具体做些啥?
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01
全面开展酒类小作坊许可检查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酒类小作坊许可审批程序不规范;
2.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或登记证过期;
3.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已终止生产经营,但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4.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变更未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5.超过许可范围生产经营;
6.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许可条件,造成生产经营场所与现场核查的许可条件存在较大偏差等。
02
深入开展酒类小作坊风险隐患排查
组织开展酒类小作坊全覆盖监督检查,重点排查以下违法行为:
1.严查无证生产的“黑作坊”“黑窝点”;
2.严查购进并使用食用酒精和原酒进行分装和勾兑的行为;
3.严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4.严查使用陈化粮、霉变粮和重金属超标原粮作为原料进行加工的行为;
5.严查使用含塑化剂的塑料材质的设备设施、管道垫片、容器工具等加工酒类导致“塑化剂”超标的问题;
6.结合年度食品抽检计划,加大对酒类小作坊产品的抽检监测力度,重点检测甲醇、氰化物、甜蜜素、塑化剂等指标,发现甲醇、氰化物等重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查封扣押涉案原辅料、设施设备及产品,追查涉案原料、生产源头和销售流向,第一时间控制风险。
03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酒类生产经营行为
严厉打击涉及酒类的4种违法犯罪行为:
1.无证生产酒类产品;
2.私购食用酒精和原酒进行分装或勾兑;
3.滥用甜蜜素等食品添加剂;
4.非法添加药物或非食用物质。
对存在上述严重违法行为的酒类小作坊,一律取缔关停;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稿源:食品生产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