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防范河鲀鱼及其制品食品安全风险,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三举措”加强河鲀鱼及其制品食品安全专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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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教育
印发《禁止违法销售、加工经营河鲀鱼类告知书》《关于开展河鲀鱼及其制品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场监管局采取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加强对辖区农批(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合规经营河鲀鱼要求,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严防河鲀鱼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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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检查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水产品销售主体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不符合规定的河鲀鱼及其制品,督促商场超市、农批(贸)市场开办者、水产品销售者、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把好市场准入关,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与索证索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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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应急处置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对涉及有关违法经营河鲀鱼行为的投诉举报线索,接报后第一时间进行证据固定,提高快速响应能力,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排查农批市场4家次、农贸市场276家次、商场超市1052家次、餐饮服务单位2468家次,发现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问题5个,责令整改1户。
下一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擅自收购、加工、经营养殖河鲀活鱼、未经加工的河鲀整鱼及野生河鲀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严防河鲀鱼中毒事件的发生,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