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 “两个责任”的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食品安全,南昌市进贤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提前部署,营造宣传氛围。根据省市有关要求,2023年11月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禁用生鲜灯的告知书,并转发至各食品经营主体,号召自觉按照要求更换照明设备,摒弃各类 “生鲜灯”,还原食品的本来面目。
二是部门联动,确保整治有力。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城管局以县城农贸市场及周边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经营销售使用“生鲜灯”行为,边检查边向经营户讲解《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法规,并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进行自查自纠,发放张贴禁用“生鲜灯”的告知书,对可能影响消费者感官性状判断的照明设施,一律要求更换下架。对拒不进行整改的经营户当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下架“生鲜灯”180余盏。
三是建立机制,巩固成果长效。将“生鲜灯”整治行动与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相结合,持续开展检查排查。同时鼓励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及时投诉举报,让消费者自觉加入到社会监督的行列中,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畅通12345投诉举报渠道,高效处理、及时回应,切实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