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水平,12月12日,江西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人民检察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首次组织特殊食品安全总监前往南昌市铁路运输法院旁听食品安全案件庭审,现场接受普法教育。
活动现场,南昌市、赣江新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现场旁听了法院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庭审,进一步强化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
旁听活动结束后,省食安办、省市场监管局与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座谈交流工作,交流了食品安全监管行刑衔接方面的一些意见建议,并研究讨论建立健全全省食品安全案件庭审旁听常态化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司法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信息交流共享机制。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把旁听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庭审作为全省食品安全总监培训必修课,纳入食品安全管理培训、考核内容;采取现场和网络两种方式旁听,参加旁听案件庭审的食品安全总监要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警示教育心得体会并存档备查,纳入培训考核。通过以旁听机制开展食品安全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全省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提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