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规定》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规定》已由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审议通过,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批准,于2023年12月11日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聚焦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各主体、各环节的关键点和着力点,以“四个压实”“一个提升”为抓手,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地落实。
一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通过《规定》明确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纳入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体系、纳入商务部门行业指导的重点。在全省首创以立法的形式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在食品安全治理中的触角作用。
二是压实第三方平台管理责任。《规定》明确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信息报告、核验登记、信息公示和抽查监测等方面的责任。
三是压实网络餐饮单位主体责任。《规定》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食品相关产品使用和管理、互联网+明厨亮灶、外卖封签和膳食信息、外卖配送等关键环节作出具体要求,实现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全过程全链条规范。
四是压实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规定》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合规指导,同时根据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加强风险管理,对风险高的实施重点监管。
五是提升社会共治深度与广度。《规定》将常州市首创的“阳光餐饮”相关经验做法进行固化,明确全面推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加工制作现场以视频形式实时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同时,明确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自律自治作用,鼓励社会监督员、外卖小哥等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
来源: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