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在全国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视频会议后,辽宁省食安办迅速会同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全省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省食安办副主任刘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成立省级工作专班,制发《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校园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考核验收办法》,有序组织全省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治专项行动。
会议指出,要坚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会议强调,要保持清醒的认识,聚焦目标任务,齐抓共管,协同推进,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是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学校建立符合学校自身实际的风险管控清单。严格约束学校食堂的转包、分包行为。要畅通学校食品安全投诉渠道。积极主动应对处置舆情风险。二是切实履行各方管理责任。各级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有效做好校园环境的鼠类等有害生物防治。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三是健全长效制度机制。在排查整治行动期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力争形成一批制度机制成果。
会议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实施,推动排查整治行动走深、走实、走细,通过行动让广大师生和家长真正感受到扎扎实实的成效。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实施步骤,精心组织实施,坚持问题导向,确保落地见效,加强协调联动,有力有序推进,加强对本条线统筹调度和督促指导。
会议还就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提出了工作具体要求。要求各地开展联合执法,发挥市场监管执法整体合力,查办一批案件。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科普宣传,增强未成年人自觉识别、抵制“无底线营销”食品的能力,共同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发言,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县(区)食安办、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食品经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