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加强粮食流通监管,保障全省粮食安全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网记者:
刚才孟局长介绍了山东粮食流通监管的最新情况,请问山东是如何加强中央储备粮监管的?
魏亮先:监管好在鲁中央储备粮是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的重要职责。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粮食安全核心职能,着力提高粮食“穿透式”监管水平,全面提升中央储备粮监管实效。
一、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扛起监管责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心怀“国之大者”,强化责任担当,牢牢守住中央储备粮绝对安全的底线。二是完善制度保障。深化监管,制度先行。建立健全《山东局中央储备粮日常监管暂行办法》《山东局中央储备粮定期巡查工作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体系,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压实中央储备粮承储单位主体责任,使监管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标操作,规范有效。三是注重专业培训。通过“以干代训”“专家授训”“院校联训”,开展业务报告会,建立“咨询专家库”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监管人员的监管业务能力和水平,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监管队伍。四是强化协同监管。与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山东监管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山东省分行以及粮储安徽局建立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各方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监管格局。
二、以务实高效的作风落实监管任务。今年以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综合采用考核检查、交叉检查和“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中储粮直属企业组织开展了17次监管检查,发现问题548项,截至目前已经整改530项,问题整改率96.72%。一是全力做好中储粮年度考核。严格按照《中央政府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年度考核办法》要求,对辖区内中储粮山东分公司和17家中储粮直属库开展考核评分工作,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二是协同开展跨省交叉检查。积极配合粮储河南局、江苏局对辖区内14个中储粮直属库,48个中储粮承储库点,进行了逐仓逐货位的全覆盖检查,发现问题78项。三是开展“四不两直”随机抽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今年3次带队开展“四不两直”随机抽查,通过直插一线,入库检查,摸实情查隐患,发现问题92项。紧盯问题整改,倒逼企业管理提升,不断传导工作压力。四是开展粮食购销定期巡查。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17家中储粮直属库,70家中储粮承储库点的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实现每年中央储备粮直属企业监管两次全覆盖,发现问题378项。五是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部署安排,配合省纪委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工作联系机制。严肃查处涉粮涉储等违法违规案件,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
三、以“零四三一”工程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持续实行全域中央储备粮“零报告”“周报告”机制,辖区存储仓房(油罐)信息统计全覆盖,每周上报中央储备粮和其他中央事权粮食收储数量及质量信息,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真正深入一线,发现一线实际问题,倒逼中储粮各直属企业抓好日常管理,提高工作成效。三是深入探索建立山东辖区第三方可视化信息监测监管平台和交易数据征信系统,全方位呈现辖区内中央储备粮及中央事权粮食信息监管情况,实现“线上+线下”协同监管,不断提升监管震慑力。四是建立统一规范的监管监测技术评价和能力体系,形成粮食《监管检查评价规范手册》。明确日常监管和“四不两直”监管流程和重点,做到事前有目标、有方案,事中有调度、有底稿,事后有总结、有汇报,逐步增强监管检查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下一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清楚、可靠、顺畅、团结”工作理念,锚定“数字化、可视化、网格化、规范化”业务目标,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全力打造监管“山东铁军”,切实扛稳为国管粮管储重任。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
今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署了“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请问山东是怎样落实的?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李化武:开展“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是今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作出的一项重要安排。省粮食和储备局高度重视,迅即启动,统筹推进。并以开展行动年活动为契机,加强资源整合、制度建设等,全面提高执法监管水平,有力维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和粮食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了全省粮食安全。具体来讲,省粮食和储备局做到了“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统筹推进。压实工作责任。成立由省粮食和储备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全省“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业务能力。举办全省粮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2次组织全省业务骨干参加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培训,培训执法人员900余人次。督导工作开展。实行月报制度,组织3次省级抽查,指导、督促各地切实提高认识,大力开展行动年活动,严肃整治各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临沂、济宁等市行动快、力度大,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
二是加强资源整合。在横向上,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与粮储山东局、省市场监管局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开展协同监管,实现了数据共享、优势互补,形成了监管合力。今年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2023年全省夏粮收购及政策性粮食销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济宁、日照、临沂、德州等4市10家企业夏粮收购情况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东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对枣庄、泰安2市5家企业秋粮收购工作开展联合检查。各地也纷纷联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取得良好成效。在纵向层面上,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采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方式,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等级,重点检查高风险企业,由省粮食和储备局统一发起任务、统一抽取检查对象,省市县三级步调一致,协同联动,检查企业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监管效能突出。在监管手段上,积极推进信息化穿透式监管,建立全省地方储备粮远程监管系统,政策性粮食储备库点全部实现在线监管,在全国率先实现全省地方储备粮监管信息化全覆盖。持续创新“互联网+监管”方式,及时归集数据信息,实现监管事项覆盖率、数据填报正确率和及时率三个100%。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近三年,制修订各类制度66项,其中2023年22项,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监管工作。聚焦完善法律法规,修订实施《山东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山东省粮食收购管理办法》2项政府规章;聚焦强化执法监管,修订出台《山东省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约谈通报制度》等;聚焦创新监管方式,制定信息化监管方案,建立全省信息化远程监控系统。各市也大力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青岛、威海、日照、临沂等市编印《粮食流通常用政策法规制度汇编》,指导基层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工作。
四是加强案件查办。在宣传引导上,组织各地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采取进社区、企业,发放宣传页等形式,大力宣传行动年活动和12325监管热线。烟台市依托世界粮食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走进企业宣传,发放资料2000余份。在强化执法上,综合运用季度巡查、联合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组织全省扎实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夏秋粮收购、政策性粮食销售、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全面梳理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推进问题整改。对发现的重点问题,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在案件查办上,坚持勇于执法“亮剑”,释放“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信号,推进依法管粮,优化发展环境。今年以来,全省作出行政处罚173起,维护了市场秩序。
下一步,省粮食和储备局将在创新监管方式、加强督导检查、持续严监管上下功夫,切实提升山东粮食流通监管水平,坚决扛牢保障粮食安全重任。一是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积极推进信息化穿透式监管,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全面提升执法监管工作质效。二是加强督导检查。认真总结行动年活动经验,强化工作指导,提高执法监管水平。当前,要继续扎实开展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管,确保国家政策落实到位。三是持续释放粮食流通“严监管”信号。全面压实责任,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依法查处、惩治粮食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