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越南鲜食西瓜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12月15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越南鲜食西瓜进口。
我国西瓜旺季为6月至10月,而越南西瓜旺季为11月至次年5月。每年10到11月,国内种植的西瓜已经进入尾声,目前正是越南西瓜上市的时候,恰好填补了国内西瓜市场的空白。
多年以来,越南西瓜出口到中国大多通过非官方渠道,边贸出口活动十分不稳定。今年前10个月,共有价值4400万美元的越南西瓜出口中国。植物检疫要求公告发布后,越南西瓜得以通过正贸对华出口,预计出口量和出口金额将大幅提高。
公告显示,输华西瓜的果园和包装厂须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注册,目前共有179个种植园已经获得输华编码。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瓜类果斑病菌、番石榴实蝇、桃实蝇、辣椒实蝇和扶桑绵粉蚧。
输华果园应在越方监管下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溯源体系,实施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实施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以及其他预防或防控措施。输华西瓜在包装过程中,应经人工挑选、分级和清洁等工序,剔除病果、虫果、烂果、畸形果、茎叶或其他植物残体和土壤等。
出口前,越方应按照每批货物2%的比例对每批输华西瓜进行抽样检查。如一年内没有发生植物检疫问题,抽样比例降为1%。如发现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叶或土壤,整批货物不得出口中国,并视情况暂停本出口季剩余时间相关果园、包装厂西瓜输华。